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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工作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度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20日  

班级

   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度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2017年度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学生奖助学金的类别及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2名,省政府奖学金2名。2014、2015级每班推荐1名同学参与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申请,学院择优推荐,各班不得弃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按班级人数把名额分配到各班。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审依据

1.国家奖学金根据《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根据《云南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指南》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3.国家助学金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4.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云教贷201612号)要求,2016年起,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孤儿、农村建档立卡户学生和城市低保户学生,无条件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三、评审工作流程

本年度继续使用学工系统“学生资助管理”中的“助学金管理”模块,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等都通过该模块实现系统筛查待选名单、班主任勾选获资助学生、入选学生填写提交申请表、各级审核学生申请、导出受资助学生汇总表以及系统记录、查询等功能。操作说明详见《楚雄师范学院数字校园建设项目(一期)—学工系统奖惩助贷模块操作说明201709》。

1.宣传动员(9月15日—9月18日)

班级学习贯彻《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云南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指南》、《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的规定及本通知要求。学院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学院评审小组,结合学院实际,进行名额分配,制定学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各班按照上述要求,召开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主题班会。

2.班级评审(9月18日—9月20日)

各班进入系统导出符合条件的待选名单,根据所分配的名额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由班主任在学工系统中勾选获资助学生,并组织入选学生进入系统填写提交相应的奖助学金申请表、同时将相应奖助学金所需的佐证材料(各级签章完备的纸质版)提交到班级审核备查。班级按时完成系统内的班级审核,上报学院审核。

3.学院评审及公示(9月20日—9月26日)

学院审核系统中各班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导出系统中入选名单在学院范围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提请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学校评审及公示(9月26日—10月9日)

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系统中各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导出系统中入选名单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提交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定。

5.上报材料

1)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9月22日)

各班级在9月22日上午11:00前把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国奖和省奖申请人信息表》发给代蕾老师(电子版发至2766597566@qq.com),学院要评选及公示结果。(注意: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只需要填写申请人信息表,评选上了再准备正式的材料。)

2)国家助学金和励志类奖学金

班级在9月25日前完成系统内的入选名单的提交,获资助学生进入系统填写申请表,将通过校级审核的奖助学金申请表导出打印,连同相应奖助学金所需的佐证材料(各级签章完备的纸质版)交学院307办公室各班级学生纸质材料上交的截止日期是10月14日前

四、要求

1.成立评定机构。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周明武副书记担任组长,由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和学生会主席团构成。各班级成立评定小组,由班主任、班委和3个学生代表组成。

2.班级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规范管理年”活动要求,深入落实国家和省的精准资助政策,重点保障好三类特殊困难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严格按照评审工作指南及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操作,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权利,确保党和政府的资助政策真正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要按照规定要求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准备佐证材料、各级按时审核。要教育引导学生认真研读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必要条件,并提供真实、规范、有效的佐证材料。各班级在评审过程中,要及时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所提交的材料、填写的表格进行认真检查和按时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4.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班级要将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名额分配、工作流程及开展情况等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宣传,使广大师生全面了解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及要求,及时掌握评审工作的动态,确保评审工作的质量和广大师生的认同度与满意度。

此通知

附件:

1、经管学院2017年度各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

3、云南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指南

4、楚雄师范学院2017年度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注意事项

5、楚雄师范学院数字校园建设项目(一期)—学工系统奖惩助贷模块操作说明201709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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